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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业选登 | 论《街角社会》和《人行道》的定性研究方法
发布日期:2025-01-04 15:22    点击次数:95
《街角社会》和《人行道》都是人类学的经典著作。△《街角社会》封面△《人行道》英文和中文封面《街角社会》的研究对象是波士顿市的一个意大利人贫民区,作者通过研究街角社会的相关群体和成员的生活状况和组织的内部结构、活动方式、与其他组织的关系等等,得出该社区的社会结构。《人行道》研究对象是纽约街头第六大道上的黑人书商和无家可归的人,作者的研究让我们看到了他们群体自身的特征和结构,他们自身的运转规律及认可自我的理念价值原则,以及他们和邻近中产阶级社区的冲突所在。它们能在当代定性研究领域中获得如此推崇的地位,和它们定性研究方法的良好运用与创新密不可分。下面我就来探讨一下这两本著作的定性研究方法。一、田野调查的参与式观察参与式观察是一种经典的人类学方法,由Malinowski所提出。Malinowski研究西太平洋的特洛布里亚岛时,他在当地住了4年进行田野调查,参与到当地部落的各种日常生活中进行观察。参与式观察和非参与式观察不同的地方是:参与式观察把研究者放在了研究对象一起,研究者从一个“局外人”变成了“自己人”。从文化的角度来说,每个人都有其生长的文化背景,而当一个具有自己文化背景的研究者去研究一个陌生文化背景的人群或社区时,他是不能完全理解这其中发生的事情的意义价值的。而参与式观察就是让研究者真正了解研究对象所在文化,置身其中去观察、感受和领悟到被研究对象群体中所发生的事情的意义。同时,参与式观察根据资料提炼理论,而不会把自己的观点强加给研究对象,因此会更加接近事实本身。同时,很多非参与式观察所不能得到的一手资料,参与式观察也可以获取。这是因为他们进入了那个文化本身,观察到了真实生活中实际发生的事情,记录一手的资料,而不是通过他人和文献转述的;并且就获取到当地人的信任而言,他们也可以做到。在《街角社会》这本书中,作者把Malinowski对原始部落的参与式观察法运用到了社区的研究之中。其实一开始,作者并没有采用参与式观察的方法,而是首先取得了关心住房问题的私营部门的后盾,然后开始挨家挨户地到公寓里去登门拜访,了解他们的居住条件。但是这种方法很快就让作者觉得很不恰当,因为这根本不能真正地进入这一地区,作者写道:“科纳维尔近在眼前,却又好像远在天边.我可以在这里的街道上信步行走,甚至可以进人某些公寓房间,但我却仍然是一个我所完全不了解的世界的局外人。”因此,作者最终发现他必须融入这个社会,而不是作为“非参与的观察者”来进行研究,因为这样的话就完全不懂得这个世界的意义。而对于《人行道》的作者来说,要去了解那些图书批发商就要先把自己变成图书批发商。因此,作者和街角书商们一起工作体验书商的生活,融入书商的生活。并且更进一步于《街角社会》的创新的方法是作者让受访者自己写自己,并且不断地为每个受访者阅读他们所写的东西以确定那是他们想要表达的东西。参与者由此已经成了他们自己生活的作者。作者把受访者带入为自己作注解的过程中,从而让作者了解访谈问题,主导访谈过程。实际上,《人行道》作者所关心的问题是:人类学中发生的事情和现实生活中发生的有多大的差别?人类学是否是一种偶遇?是一种研究才会得出的结果?或者说生活中的实际情况并不是这样,生活中的代表性才会更大?正由于有基于如此的考量,作者才会在研究方法上有如此的选择。作者要告诉我们他们是怎样生活的,他们真实的故事,真实的想法看法感受。当然参与式观察只是一个大致的方法论角度的说明。那么如何进行参与式观察呢?这需要具体的策略。1.1领路人&关键人物领路人在这两本书中都起到了关键的作用。实际上,在打入一个陌生的社区进行田野调查的参与式观察时,领路人是必须的。找到一个恰当的领路人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步骤,因为他所在的社会阶层他拥有的社会网络都直接关系到研究对象的不同,他所能连接的更大群体和政治组织范围和质量也不一样。所以,这个领路人最好是一个社会网络非常广泛的人,能接触到这个社区上下阶层的所有代表性研究对象,同时应该是受这个社区所尊重和欢迎的,因为这意味着他能带给研究者在这个社区中更多更快的信任,这是对打入社区非常重要的。《街角社会》的作者在挨家挨户入门调查没有取得理想效果之后,又试图找到了当地的街坊文教馆,那里可以免费参观访问,但问题是那里的人员和作者一样都是中产阶级。因此最后,作者意识到他必须要跳出街坊文教的圈子,他就通过一个诺顿街街坊文教馆的主管女青年工作的人找到了科纳维尔的一个成员多克。多克便成为了作者研究的“领路人”。多克是诺顿帮的核心人物,他对作者说——“随便哪天晚上,只要你想去看什么,我就带着你去转转。我可以带你去下等娱乐场所一一赌场一一我还能带你去街角转转。只要你记住是我的朋友就行。他们只需要知道这个。我对这些地方很熟,只要我对他们说一声你是我的朋友,就不会有人给你找麻烦。只要你告诉我你想看什么,我们就为你安排。”这意味着作者有了一个进入这个社区的通行证,他打破了这个社区的屏蔽界限,开始融入其中。后来作者扩大帮派的研究和对非法团伙的研究中间,都是多克在其中起了非常重大的作用。因此实际上作者所取得的成功与多克对他研究工作的大力支持和帮助密不可分。而《人行道》中,这个领路人无疑便是Hakim,他把一些没有房子的在街上贩卖的人介绍给作者,还有另外一些和他竞争人行道空间和顾客的小贩。这同时也把作者引向了乞丐群体,其中一些有时候就靠出售垃圾为生。同时,作者则是重点抓住了Hakim, Rob and Marvin。Hakim是一个受过教育的中年男人,他因为对公司里人们表面友善之下的种族主义不满而离开了公司,自己开始销售黑人书籍、专注于非裔美国人文化,政治和社会的文学。Ron和Marvin是杂志的销售商;但是不像Hakim,他们是从垃圾和清除物中找到的质量较好又适合于销售的书籍来卖。Marvin以前是一个酒鬼,然而Ron现在仍旧是一个沉迷于饮酒。《人行道》通过把握这些关键人物进行参与式观察,因此它并非是通常意义上的社区报告,因为它并非从整体上面去描述社区里的人,而是通过研究特定的个人和群体,用他们的角色特征来发展整个整体的特征。对于这种由典型个体发展到群体的理论,《街角社会》的作者也有这么一段话:“在我撰写诺顿帮和意大利人社区俱乐部的个案研究材料时,一种研究模式在我心里逐渐形成了。我终于认识到,我所写的社区研究报告不同于通常意义上的社区研究报告。曾经研究过《中城》一书的读者会注意到,它是从整体上描述那个社区里的人。在那个故事中,并未出现具体的个人或群体,除非是用以举例说明作者的论点(它的续篇《中城在变迁》则与此不同,其中有一章是写这个社区内最主要的家族)。读者还会进一步注意到, {(中城》是按照这样一些题目写的一-如谋生、成家、育儿和闲暇时间的利用。林德夫妇令人钦佩地完成了他们要完成的任务。我只是认识到我的任务有所不同。我要研究的是特定的个人和特定的群体。”因此,这种研究方法也是他们所共有,而且共同推崇的。1.2住进社区住进当地也是一个进行定性研究非常重要的一点,特别是当你研究的是一个完全陌生的社会。Malinnowski,Boa等众多定性研究的大师们无一不采取在当地人中生活或者就近居住的方式,来争取对他们的生活进行无时无刻的细致观察,同时可以参与到他们的活动中去,才可能融入他们的社会之中,是研究的重要一步。《街角社会》的作者找了科纳维尔的马丁尼的一户人家居住,一开始没有空位,但是后来他们家的“儿子”竟然把自己的房间空了出来给作者居住。后来,这一家人都把作者当作自家人看待。《人行道》的作者住的地方离Hakim工作的摊子很近,因此很方便地就可以聆听Hakim摊子前的对话。同时作者也更进一步作为一个助手和他们一起在第六大道上面进行销售活动,一开始作者在他们有事情的时候帮他们看货品,当他们不在的时候全部买下货品,帮助垃圾回收循环任务,后来作者就在1996年夏天,1997年夏天的每周三天时间以及1997年秋天的部分时间作为全职的杂志书商和捡破烂的人和他们生活工作在一起。这样持续的作为一个书商而存在让作者有了机会去观察这些人的生活,包括他们和行人的互动。并且这个视角是作者亲眼所见的,而不是源于访谈所获得的。作者在观察和参与中通常只是简单地问一些问题。因此,丹尼尔在这里的参与观察显然更进一步了,他把自己也作为了同样身份的人,没有比这个方法更进一步的对书商的观察和了解了。1.3时间长度参与式观察方法通常需要非常长的时间才能获得当地人的信任,获得当地人的普遍行为并熟知其意义,最后掌握整个被研究对象的社会结构和文化结构。马林诺斯基经历了4年左右的实地研究。《街角社会》的作者历时18个月的实地研究,才最终确立了研究方向。其中,作者经历着身份的变化,即看待研究对象文化和社会的眼光发生着非常重要的变化。他从刚开始进入,还只是“非参与的观察者”,到已经陷进去和当地人一样认为理所当然却还不知其意义的“非观察的参与者”,到最后,找到正确的研究方向有了研究进展。关于这一点,作者说:“从某种意义上说,这样讲是毫不为过的。开始时,我的总的想法是从事一项社区研究。我觉得,为了进行这样一项研究,我必须使自己成为一名参与观察者。在科纳维尔的最初几个月里,我经历了社会学家罗伯特·约翰逊在他自己的实地研究中描绘的过程。我起初是作为一个非参与的观察者。随着我变得被社区所接受,我发现自己差点儿变成了一个非观察的参与者。我有了科纳维尔的生活感受,但是这意味着我已经能够把我的科纳维尔朋友们认为理所当然的事也视作理所当然。我已经陷进去了,然而却还未能了解其中的意义。我觉得自己正在做一件很重要的事,却还无法对自己说明它是什么。”同时,经历时间的长短也意味着把时间性作为一种研究的必要因素:“我还意识到自己无意中发现了另-点不同。我曾认为,一项社会学研究应该描述和分析在某一时间点上的社区,当然也不能脱离某种历史背景。现在,我渐渐认识到,在我的研究中,时间本身就是关键因素之一。我观察、描述和分析的是随着时间的推移而发展变化的群体。在我看来,与观察某一时刻人们的行为相比,观察某一时期的行为之后对这些行为作出的解释要有力得多。换句话说,我拍摄的是一部活动的电影,而不是一张静止的照片。”而《人行道》的作者也经历了五年的时间,在这其中,作者逐步扩大着研究范围,从Hakim到Rob and Marvin,从书商到无家可归的人,充分取得了他们信任和了解这个群体所发生的一切。二、访谈的方法既然他们的研究都是由关键个体着手研究的,那么这意味着访谈是一个很重要的研究手段。研究者在访谈中能了解到自己所需要的一手材料。而同时,访谈对研究者也提出了较高的要求,因为受访者都是千差万别的,有着不同的文化背景不同的禁忌及喜好,面对研究者的一些可能会侵犯到他们隐私的问题,他们通常也不会愿意回答。因此这些困难因素都对访谈者的访谈策略和技巧提出了很高的要求。《街角社会》的作者在书中写道:“在访谈的方法方面,我曾被教导过,不要与人争论,或者从道德上对他们评头品足。这正合我的意。我很高兴能和这些人打成一片,可是由于我很少进行正式的访谈,所以这种态度未能在访谈中充分表现出来。于是我努力在日常的参与中努力表现出我很愿意与这里的人和社区打成一片。我学着参加街角对棒球和男女关系的议论。这并不需要什么特殊训练,因为这些话题几乎是人人都感兴趣的事……不过,凭着我对棒球的了解,我至少可以保证在街角的谈话中不至于插不上嘴。我避免就一些敏感的问题表态,同时也发现在有些问题上进行争论根本就是社交方式的组成部分。如果一个人不参加争论,就难以参与到社交中去。我常常发现自己卷入了激烈而愉快的争论,为某些职业棒球队队员和管理者的优劣高低而争执不休。每当有一个或一群姑娘从这条街上走过,街角的这帮人就会在心里记下她们的样子,然后讨论他们对这些女性的评价。这些评价主要是关于她们的身材,这时,我也会很高兴地论证玛丽的线条儿比安娜的好,或安娜的比玛丽的好。当然,如果街角处正好有玛丽或安娜的爱慕者在场,大家就不会再对她们评头品足了,我也会避开这个话题。有时候我也想,光靠在街角闲逛,是否就足够主动了,可以称得上是在研究了呢?也许,我应该向这些人提出问题。然而,这需要学会什么时候提问,什么时候不要提问,以及问什么问题。在我初到这里的那几个月里,一天晚上,当我和多克一起在奇奇的赌场时,上了这一课。一个从城市的另一个地区来的人给我们讲了一个组织赌博活动的故事,使我们大饱耳福。我昕人说,这个人曾经经营过一个很大的赌场。他很在行地讲了许多这方面的有意思的事。主要是他说,别的人也提一些问题和加几句评论,所以,最后我觉得自己也应该说几句话,以便合群。于是我说:‘我想,那帮警察都得了贿赂了吧?’ 这个赌徒一下子不言语了。他瞪了我一眼,然后矢口否认警察受贿的事,并立刻改变了话题。此后,整整这一个晚上我都觉得很不自在。第二天,多克向我解释了头天晚上的那一课。他说:比尔,你少提出‘谁'、‘什么'、‘为什么'、‘什么时候y 、‘在哪儿'这类无聊的问题,你这样一间,人们就什么都不会说了。既然人们肯接受你,你就在这一带多串串,日子长了,不用问什么,你也能得出答案。我发现他说得很对。当我坐下来听人们谈话时,我了解到了人们对问题的回答,而如果光靠访谈来获取信息,我甚至根本意识不到应该提出这些问题。当然,我也并没有完全放弃提问。我只是学着对于问题的敏感性以及我和人们的关系作出判断,从而只有当我肯定我与有关者之间的关系十分可靠时,才会向他提出敏感的问题。我在街角确立了自己的地位以后,用不着费很大力气,资料就到手了。只有当我有时关心某个特殊的问题并感到需要从某个人那里了解更多的情况时,才会找机会与这个人单独会面,进行一次比较正规的访谈。”因此,怀特提出了一个非常重要的访谈原则,就是要等待时机的成熟,不能随意地抛出问题。而时机的成熟就在于日常生活中你融入这个社区融入被研究者生活的努力程度。只有当你们的关系已经足够熟悉可靠,他对你已经足够信任的时候,才能婉转地提出敏感问题。并且,也不能一直寻求语言上的解答,要善于捕捉非语言信息,认真观察和思考这些信息,自然就会理解其意义,知道想要的答案。而《人行道》的作者似乎生来就有这能力,他徘徊在纽约的街上,有着非常容易和别人说话的超群能力,他能让陌生人放松,这是非常棒的访谈能力。作为一个白人要去研究黑人社区,毫无疑问是有障碍的,因此,拥有良好的沟通天赋,以至于后来和黑人群体建立了非常熟悉和密切的关系是密切相关的。作者的访谈具体过程就像他书中写道的:“Sometimes,when I wanted to understand how the local political system had shaped these blocks, I did my interviews at the offices of Business Improvement Districts,politicians, and influential attorneys. I also questioned police officers,pedestrians, local residents, and the like. I carried out more than twenty interviews with people working the sidewalk in which I explicitly asked them to tell me their story. These sessions, held on street corners, in coffee shops, and on subway platforms, lasted between two and six hours. I paid the interviewees fifty dollars when their sessions were over, as compensation for time they could have spent selling or panhandling. Throughout the book, I try to be clear about the kind of research from which a quotation has been culled.”三、对群体和社会结构的同样关注两个作者对人群和社会结构的关注是远远大于个人特征本身的。在《街角社会》中,作者在研究方法叙述中提到:“如果这项研究是研究特定的个人,而这个地区共有两万多人,我又怎么能以个人和群体为基础反映出整个科纳维尔的重要情况呢?我逐渐认识到,只有当我从个人和群体在社会结构中现在我开始认识到我的政治研究与对街角帮的个案研究之间的联系。政治家并不力求去影响科纳维尔单独的个人,而是有意无意地找出群体的头头儿。于是,像多克这样的人就成为连接其群体与更大的政治组织的环节。现在,我可以通过详细研究某些群体来写我的论文,然后,再进一步将它们与更大的社区结构联系起来。心中有了这个模式,我渐渐看出我掌握的政治方面的资料比我原来想到的要多得多。”可以看出,作者研究的致力点就在于详细研究某些群体,再把它们和更大的社区结构相联系起来分析。因此,《街角社会》的作者就挑选了诸如非法团体、帮派等群体来研究社区。在具体发现上面,我可以看到作者通过对诺顿帮保龄球大奖赛的观察, 发现了个人表现与群体结构之间的关系。而在研究非法团体的社区结构和等级时,作者提供了一些新的看问题的角度,这是他进一步发展在研究诺顿帮时采用的观察法。在研究科纳维尔社交和体育俱乐部的时候,作者运用观察法,从绘制地图开始,根据社交亲密的人会站在一边的设想,他把俱乐部房间里的布局一一记下来。由此,作者得到了派别的大致分类模样——“随着画出来的图越来越多,哪些是比较重要的社交组合,哪些人动摇于俱乐部的两派之间,就显而易见了。当俱乐部里发生争吵时,我可以预测出谁会站在哪一边。我在观察过程中共记录了106种组合。通过审阅这些资料,我试将这个俱乐部分成我认为我正在观察的两派。后来,在重新审查这些资料时,我发现在被观察的组合中,只有40% 或37.7%同时包括两派的成员。我又进一步发现在这40种组合中,每派成员各占两名以上的只有10 种。其他30 种组合里都只有一名另一派的成员参加打牌或聊天。后来,我又把这些组合依其各主要由哪派组成,分别列人两栏。然后,我在那些被我列入某一栏,却并不属于这一栏的名字下面画上红线。在全部462个名字中,画上红线的有75个,或者说约占16% 。当然,我们不能期待任何俱乐部内都纯粹分为两个集团,但这些数字一一尽管很原始一一却似乎表明确实存在着两派。这对于理解该俱乐部的任何决定都将是很重要的。”而对于发现等级情况,作者则特别留心那些由一人为另外一人或多人发起行动的事件,因为在这些事件中一项建议、意见或要求能得到积极的响应——“为找出这些人物,我努力一一在为时6个月的时间里,我在笔记中把观察到的每个由A 为B发起行动的事件都列成表。在对偶事件(只涉及两个人的事件)中,列表结果完全是否定的。虽然我的印象可能是在A 与B 的关系中,B肯定处于从属地位,列表的情况却可能表明B为A 发起行动几乎和A 为B发起行动一样多。然而,当我将集合事件(涉及三人以上的事件)列表时,组织中的等级结构就清晰地显现出来了。”另外,在研究社会结构的时候,怀特运用了相互作用理论,从个体着手到群体结构,他通过研究街角帮成员之间的相互作用的频繁和持续程度,观察随着时间的推移,个体之间关系的变化,和群体活动的发展,由此掌握了非正式群体的内部结构和对外部更大社区的关系。总之,怀特认为科纳维尔并非像人们所认为的那样是一种无序的、无组织的、乱成一团的松散状态从而是一个危险区,它其实是一个有高度组织和完整社会结构的社会系统的社区。在《人行道》书中关注的也是社会结构。作者曾经对人类学仅仅发展一些个人内在情感的趋势表示非常不赞同。而实际上这本书最终目的并不是仅仅描述书商和无家可归的人的生活,它更是对这个人群的文化进行全面展示和阐述。作者把这项研究认为是一项社区研究,他通过这些人的生活以及他们和社区人们之间的关系来研究Greenwich Village作为一个大社区的本性特征。丹尼尔认为所有民族志研究要描述的不是我们在哪一边的问题。民族志是要对人性可能性持开放态度,极力地区展示人群和发展特征,不能脱离整个人群。现在的民族志却很少描绘群体,而是重在描述个体的内在感觉。在描述人和群体的问题上,作者认为照片的手段将会更为有效。因为,描述并不能像照片那样表现出更全面的信息,一种全面的状态,一种可以让人直接感悟到的状态。因此,作者在这本书中运用摄影技术进行定性研究的方法是非常有创新效果的。另外,丹尼尔的社会学的主题是根据道德意义生活的斗争。在人行道中,困难在于看到那和环境支持相悖的所谓的道德行为是怎样的。当你是被普通生活阻隔在外面的,那么你怎么为你建构一个所谓的道德生活?第六大道的人们要过道德生活的挑战是更为巨大的,这里有监狱中的人不能得到工作房子。因此在这种环境下,无家可归的人们是如何在社会标准和定义下面建构他们对于道德生活的标准。因此说,在这里作者感兴趣的地方并不在于个体的正直与否,而是对所谓“个体正直”的社会建构。并且这种关注这个群体和整个大社区的关系的视角,还带来作者对于相互的冲突与抵抗的关注,这无疑又是新颖之处。比如,作者说:自由主义的白人妇女是黑人男人和黑人妇女的受害者。她们更富裕,但是黑人男人可以用颠覆他们的种族和阶级位置通过他们作为男人的位置、通过嘲讽和谈话削弱她们。因此,这并不仅仅是白人的歧视和特权在施行一种剥削,同时各种不同的受害者也进行着反抗。这个例子就是一群受害群体在公共空间进行的抵抗。四、伦理问题与研究者身份的把握以上都是作定性研究时候的方法和技巧的阐述。然而,在我们的研究中,毕竟我们的研究对象是人本身,所以伦理问题将无可避免地产生并且备受争议。4.1质疑《街角社会》作者在书中也提到:一、“我们在电话里说想见见面,但佩奇给我的印象是他忙着许多别的事情,不大想见我。也许,佩奇觉得我靠《街角社会》名利双收,而他虽然为我打人那个社会起了关键作用,却没有得到他应得的一份好处。”二、“他对我说,在那段时期,经常有大学生或大学教授来找他了解工会的情况。他补充说:我对那种事已经厌烦了。我再不会为大学里的人做任何事了。我问他为什么有这种感觉。我总是为他们花费时间。我为他们从卷宗里找材料,并且尽量解答他们的全部问题。我从来不要任何回报,只是对他们说,‘等你们的研究完成之后,担你们写的东西复印一份给我行吗?'他们从来是满口答应,说他们将会很愿意这样做。可是我却什么也没收到过。所以,去他们的吧! ”三、“克里斯说,就他而言,主要有两点批评意见。首先,他说,他认为我在引用他的话时,没有充分将他与街角青年们的讲话方式加以区分。你把我写得讲话太粗野了,就像个痞子我对此表示诧异。这时他的妻子也插进话来,说她认为我把克里斯写得像个势利小人。克里斯表示同意,说他也有这种印象。……接着又说到他的第二点批评。比尔,你对我们的所做所为的描写都属实,不过你应该指出,我们那时还都很年轻。那只是我们经历的一个阶段。自那以后,我已经改变很多了。他表示很关心别人对我这本书的反应。你知道,这本书出版了一段时间以后,我遇到佩奇。他确实为这本书感到很恼火。他对我说,‘真叫人难以想像!我为比尔·怀特于了那么多事,可是你瞧他在书里把我写的。你知道那件事吧!当时我说你会踩着你最好的朋友的脖子往上爬。是呀,我也许说过这样的话.可我并不是真有这个意思。我当时是气坏了。'……我准备告辞时,问克里斯对这本书是否还有什么要说的话。哦,比尔,我不知道你当初能不能干点儿比这更有意义的事。你觉得出版这样的东西真能起什么好作用吗?我问他这话是什么意思。他提出,我在书里指出他发不好th这个音(这是当初他自己对我说的)。我还写到这些人有时在剧场里捣乱,还提到他们有时参加舞会不系领带这一事实,等等一一所有这一切,都使得北区看上去像是一个极不文明的地区。(我在这本书里没找到任何提及在剧场里捣乱或有人在舞会上不系领带的地方。)比尔,令人烦恼的是,人们一点儿也没有提防你,你却让他们上了你的当。的确,你写的是事实,可是人们觉得这也未免有点儿太涉及人家的私事了。”以上这三点都是在定性研究中,研究者与研究对象会发生的问题。作者认为第一点的确是需要的,但是却难以衡量,给予标准;研究者也的确应该信守给研究对象的承诺。而对于后面克里斯所说的两点批评,作者则认为“关于我在书里引证的他说话的方式,我觉得那是有根有据的。他说话确实与街角青年们不同,但区别并不如他想像的那样大。如果在援引的他的话里有一些不合语法的说法或典型的街角青年的用语,我完全有理由确定这些部分是真实可靠的。我对克里斯与街角青年之间的差异十分敏感,所以不可能想像出任何使他们显得更加相似的表达方法。克里斯的意见与其说是在批评我的研究方法,还不如说是在批评他自己的地位和抱负。也许,我的确应该指出克里斯和他的朋友们当时都很年轻,只是在经历一个发展阶段。但是年轻本身似乎还不能说明全部问题。这些人已经过了青春期,至少已是25岁左右了。重要的是,事实上他们在社会上还没有站稳脚眼。这些青年已经离开了家,却还一事无成。我倾向于在解释这一时期克里斯及其朋友们表现出来的侵犯性和自我中心等情况时,把这作为一个重要的因素。后来,当克里斯为自己找到了某种位置以后,他就可以放松-些了,并能够更多地关心别人。”关于说研究者让被研究对象毫无防范的说法,作者也表示无可争辩并且束手无策——在研究者的报告中,“肯定总会有一些方面令我们的研究对象在某种程度上感到难堪。”但作者毕竟是考虑到了在结束研究和出了著作之后,研究对象的反应和感受的,因此才会继续保持与多克的联系(这一点和多克提到的那些失望的研究者们截然不同),同时作者也重新去拜访克里斯去了解他是否对当时的时间已经平复。而当作者看到克里斯如此豁达时,他也感到了一种难以描述的宽慰。而在《人行道》中,作者对研究对象抱以非一般的尊重与感谢,和怀特不同的是,他最后的确和研究对象们分享了这本书的版税。但问题仍旧存在,由于这些研究对象的贫穷状况,作者原来想建立的友好关系却到头来变成了他们和作者唯一的联系和关系就是要版税的钱。然而丹尼尔还部分回答了怀特所无能为力的问题,他提到了研究者和被研究者互动关系如何掌握的问题,认为:民族志学者和聆听对象的相互作用是一个合理化的过程,所以只要是最舒服的产生观点的方式就好,并没有什么绝对理想的答案处理和对象间的关系。4.2研究者的身份另外,还必须讨论的是研究者的身份问题。特别是作参与式观察法的定性研究的研究者们,必须保持身份的平衡和恰当。在《街角社会》中,作者就曾过度干预过被观察者。他想和这个被观察者建立密切关系,所以采取了一些行动以达成这一目的。他投票给他,导致最后结果严重受到影响。同时也并没有达成原本的心愿。作者总结说:“在这件事情上,我违背了参与观察的一条基本原则。我想从一种实际研究的立场来看,我的做法非但不明智,而且违背了职业道德。参与观察者单纯为了加强自己在一参与领域中的地位,而努力想操纵被观察者,并不惜做出不利于他们的事,这对于被观察者来说是不公平的。此外,研究者固然可以利用他对自己参与的人群的充分了解而有意识地从事有影响力的活动,但是,如果他装作不想对任何人施加任何影响并在此基础上确立了自己的社会地位,而在发生冲突时却突然将他的硅码加到某一方,这种做法当然就很成问题了。”因此,这种情况就属于过于介入,而丧失客观立场了。作者还说过一种情况是他学街角帮的习惯说了一堆粗言秽语后受到的街角帮成员的惊讶和不接受,他们认为他还是外面的,不该和他们相同,不能接受他说这些话。因此,要在什么程度上融入社区这也是一个要非常谨慎把握的问题。同时,对作者用何种身份进入到那个社区之中还有一个伦理问题。我们是否应该隐瞒身份进入社区进行研究?我们是否该欺骗当地居民为了获取我们想要的资料?同时,如果我们以非真实的身份去研究,那么我们得出的答案是否会有所偏差?至少可以看到,他们两个都没有隐瞒自己研究者的身份。事实上面,隐瞒身份会带来非常严重的问题,不仅在伦理道德上面充满争议,而且最终的研究成果也可能会和现实状况有差异。作者:复旦大学 顾韡胡凤松编辑2010年潘天舒老师开设的质性研究方法课程作业